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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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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助
(一)具体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改造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省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3.获得在我市银行发放的贷款;
4.技术改造项目已在深实施完成。
(二)支持额度
单个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给予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时确定的贷款额度。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贴息额为600万元,市政府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同一项目或同笔贷款不得重复申请贴息。
(三)2013年申报时间:3月1日-3月29日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技术改造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省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
3.获得在我市银行发放的贷款;
4.技术改造项目已在深实施完成。
(二)支持额度
单个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给予贴息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时确定的贷款额度。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贴息额为600万元,市政府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同一项目或同笔贷款不得重复申请贴息。
(三)2013年申报时间:3月1日-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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